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农监[2017]34号)要求,现将我所承担的辽宁省地方标准《北方龙胆花鲜切花保护地生产操作规程》于本网站公示,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方式与辽宁省经济作物研究所科技管理科联系。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并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李瑞春
联系电话:0419-5362312 1389825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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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方龙胆花鲜切花保护地生产操作规程》
2、《北方龙胆花鲜切花保护地生产操作规程》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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